2023年12月29日,江苏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江苏2022-2024年度(第三批)和2023-2025年度(第一批)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苏财税【2023】37号),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荣列名单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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